各市(州)、貴安新區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黔企業及省屬企業:
根據《貴州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1修訂版)》(黔財工〔2021〕49號)相關規定,按照“先有項目再安排預算”工作要求,為做好2022年度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項目儲備入庫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大數據發展的重要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全局,在實施數字經濟戰略上搶新機,進一步推動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
二、工作原則
(一)突出工作重點。結合大數據領域重點工作、地區發展平衡等因素,聚焦“十四五”規劃任務,優先支持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大數據重點項目。
(二)抓實項目儲備。各級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要加大項目儲備力度,以具體項目謀劃促進投資,引領落實全年大數據發展重點工作任務。
(三)強化績效導向。項目建設內容應明確、具體,績效目標需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充分發揮績效目標引導和約束作用。
(四)公開科學規范。注重項目事前審核把關、事中過程跟蹤、事后績效評價等全過程管理,資金信息按程序公開并接受監督。
三、資金支持方式
2022年專項資金主要采取以獎代補、補助、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方式安排,基金根據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申報指南。
四、申報方式及時間
項目單位通過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登錄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網站(http://dsj.guizhou.gov.cn)點擊“貴州省大數據項目管理平臺”鏈接,登入“貴州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填報。
(一)逐級申報。各級大數據主管部門按照“誰申報、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組織轄區項目申報,并進行初審,確保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和申報要件的合規性、完整性,提出審查意見后逐級報省大數據局。
(二)直接申報。以下情形,可由申報單位直接向省大數據局申報:(1)中央在黔單位;(2)省有關部門、直屬機構、省屬企事業單位;(3)被省大數據局納入省級示范平臺、示范園區、省級重點企業、省級重點項目承擔單位;(4)由基金管理人推薦的重點擬投資企業。
(三)申報時間。本次集中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20日。
五、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符合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貴州省內注冊1年以上,未被列入貴州“信用云”黑名單。
(二)項目建設期。申報項目應為在建項目或2022年開工項目,原則上項目完工時間應為2022年底前,部分重大項目完工時間可放寬至2023年底。
各申報類別具體要求詳見《2022年貴州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六、工作要求
(一)請各級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有關省級部門抓緊組織和指導轄內符合要求的項目單位進行申報。加強項目審核工作,對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及申報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嚴格把關,并出具推薦文件。
(二)請各市(州)、貴安新區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按照“項目申報和項目監督管理并重”的要求開展工作,各地項目資金撥付進度及驗收工作情況將作為年度專項資金計劃安排的重要參考。
(三)獲得資金安排的項目單位需配合做好項目監督管理、績效評價、項目審計、項目驗收等各項工作。
七、聯系電話
5G及數字設施項目:唐燕群,0851-86894301
數字經濟項目:吳云,0851-86826380
政策規劃類項目:周光熠,18008511575
數據開發利用及安全項目:胡瓊元,15219494895
信息系統技術咨詢:0851-86894301
附件:1.2022年貴州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2.項目申報資料要求
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2022年貴州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一、5G及數字設施項目
(一)5G項目
1.支持重點。支持5G基站建設,鼓勵圍繞5G+智慧園區、5G+智慧工廠、5G+智慧礦山、5G+智慧城市、5G+民生服務、5G+智慧醫療、5G+智慧教育、5G+智慧農業、5G+智慧景區、5G+長征文化公園、5G+會展平臺等方面開展5G場景應用,推進重點領域5G賦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
2.申報條件
(1)5G基站建設申報主體為5G建設運營企業省級公司,對2021年5G基站建設進行事后補貼,具體補貼措施另行規定。
(2)5G場景應用項目以“貴州省5G應用場景重點項目庫”優先,項目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
(二)數字設施項目
1.支持重點。支持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建設、骨干直聯點運維及監測,推動出省直達電路新增和擴容,支持物聯網、車聯網、衛星互聯網、智慧城市等網絡基礎設施建設。
2.申報條件。已落實項目相應的匹配資金。
二、數字經濟項目
(一)百企引領項目
1.支持重點。重點圍繞打造數據中心產業集群、特色數據融合產業集群,持續推進“百企引領”行動,支持人工智能、區塊鏈、5G、云計算、物聯網、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創新與融合應用,發展服務器、存儲設備、云服務等數據中心上下游產業,培育平臺經濟、網絡貨運、鯤鵬產業、數字金融、北斗和高分應用、數據交易、數據安全、數據清洗等新業態,壯大大數據龍頭企業,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加快數字產業化,著力建設全國大數據電子信息產業集聚區。
2.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從事軟件產品研發、系統平臺建設、信息技術服務、數據采集、分析、挖掘、應用等業務的大數據企業,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
(2)申報主體能提供上年度審計報告,且上年度期末資產達200萬元以上。
(3)申報項目需基于人工智能、區塊鏈、5G、云計算、物聯網、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信息技術產品、系統解決方案研發或公共服務平臺、市場化產業項目建設等,具有一定的商業模式和推廣價值。項目總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
(4)獲得國家級、省級大數據試點示范,全省“百企引領”示范企業、優秀產品和解決方案項目,以及省級“軟件名園”運營主體及園區內企業,優先列入擬支持對象,且可直接向省大數據局進行項目申報。
(二)萬企融合項目
1.支持重點。圍繞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旅游產業化,支持“萬企融合”大行動向縱深發展,推動實施工業互聯網、工業智能化改造、智慧城市、智慧農業、智慧文旅、智慧醫養、農村電商、現代服務業等方面的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項目,加快產業數字化,著力建設全國數據融合創新示范高地。
2.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工業、農業、服務業等實體經濟企業或大數據融合相關企業,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
(2)申報主體能提供上年度審計報告,且上年度期末資產達500萬元以上。
(3)項目主要內容為建設大數據系統、應用,非基礎設施建設等,總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
(4)項目大數據融合應用水平高、轉型升級效果好、建設質量效益優、示范引領作用大,具備行業推廣價值和示范引領作用。
(5)獲得國家級、省級大數據試點示范、“萬企融合”省級標桿項目的企業及項目優先列入擬支持對象。
(三)企業上云項目
1.支持重點。支持企業申領“云使用券”,助推企業上云、用云。
2.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能夠提供高水平云服務產品、具備高質量服務能力的云服務機構。
(2)申報主體能提供上年度審計報告,且上年度期末資產達500萬元以上。
(3)申報主體已在貴州省開展上云服務,且上年度帶動貴州省企業使用云產品和云服務不少于200家。
(四)貸款貼息項目
1.支持重點。
重點支持數字基礎設施、新一代信息技術、軟件開發服務、數據技術開發及服務、數據中心產業、數字經濟新業態、大數據與工業融合、大數據與農業融合、大數據與服務業融合等方向。
2.貼息范圍
申報主體2021年產生的貸款利息。
3.申報條件
(1)貸款發放銀行需在我省設立有總部或分支機構。
(2)申報主體與銀行已簽定貸款合同,上年度期末資產不低于500萬元。
三、政策規劃類項目
(一)支持重點
1.支持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貴州大數據)及各專委會建設和開展大數據標準工作。支持大數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及團體標準等制修訂項目。
2.支持省級大數據創新中心、創新創業基地,大數據軍民融合示范項目建設
(二)申報條件
1.具備項目實施的必要條件、經濟實力、技術研發、融合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
2.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貴州大數據)建設項目申報主體應是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貴州大數據)各專委會牽頭單位。
3.大數據標準研制項目申報主體是該標準起草主導單位,并排列起草單位第一位。
4.大數據標準研制項目應有明確的項目建設方案,經專家評審通過完成立項,在大數據領域有較強的實踐基礎,符合貴州大數據發展實際。
5.省級大數據創新中心、創新創業基地,軍民融合等領域項目應具有較好的成長性和明顯的試點示范帶動作用,項目實施應有利于提高貴州大數據的影響力。
6.已落實項目相應的匹配資金。
四、數據開發利用及安全項目
(一)支持重點
1.鼓勵企業基于貴州省政府開放數據平臺開展數據創新應用。
2.支持重點企業單位開展公共數據開發利用項目,支持政企數據融合等場景應用。
3.支持重點企業大數據及網絡安全有關項目。
(二)申報條件
項目建設方案明確可行,落實相應匹配資金,具備較強應用示范作用。
五、其他類項目
1.支持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有關重點項目實施。
2.符合省大數據局年度工作計劃安排,根據各專項活動年度工作方案和委托事項審定。
3.購買大數據相關的公益性、公共性服務必須通過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系統進行申報。
六、相關要求
(一)各級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應根據項目重要性進行排序,將貴州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作為申報文件附件,表格模板通過專項資金管理系統下載。
(二)紙質存檔申報材料和網上申報材料的內容必須保持一致,若發現紙質文件與電子文檔要件不符的作棄權處理。相關項目申報資料要求見附件。
附件2
項目申報資料要求
項目申報資料應以PDF文件類型上傳系統:
1.封面(系統打印生成,加蓋單位公章);
2.申報資料目錄(加蓋單位公章);
3.項目申請報告(加蓋單位公章);
4.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系統打印生成,加蓋單位公章);
5.項目單位基本情況表(系統打印生成);
6.法人執照副本或設立依據(加蓋單位公章);
7.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加蓋單位公章):
(1)項目背景及概況;
(2)項目承擔單位基本情況;
(3)立項依據與必要性;
(4)項目建設的主要內容和目標;
(5)技術路線、建設方案;
(6)技術支撐、技術來源等;
(7)項目實施進度計劃;
(8)項目投資規模及資金來源;
(9)預期成果(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分析)
8.申請以獎代補的,提供項目已投入的自有資金有效憑證及清單(清單加蓋單位公章);申請貸款貼息的,應提供項目貸款合同或貸款承諾函和已發生的銀行貸款憑證(入賬證明或利息單)等資料。
9.企業出具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出具財政部門認可的財務決算報表并蓋章);
10.企業稅務信用情況報告或證明;
11.上年度工作開展情況、經營情況總結,目標完成情況、服務完成情況總結,建設投入情況及經濟效益或社會效果分析(加蓋單位公章);
12根據申報項目情況,還可提供(加蓋單位公章):
(1)列為國家級、省級大數據重大項目、數字經濟示范、大數據應用示范等的證明材料(如有,請提供)
(2)與項目有關的其他資料(如:有關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證明文件復印件,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批復、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等復印件)
13.服務的機構(單位)匯總表(“服務平臺”項目提供);
14.主管部門委托事項書面文件及開展情況(加蓋單位公章);
15.具有從事大數據服務的專業人員;
16.開展服務活動佐證材料(文件、新聞報道、圖片等);
17.工作場所證明材料(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
18.財務管理制度(加蓋單位公章);
19.以前年度曾獲取省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驗收報告(需市(州)大數據主管部門或省級申報主管部門簽字蓋章);
20.大數據標準研制類項目承擔單位還應提交:說明項目技術情況的有關法定證明資料(如:資質證書、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書、獎勵證明、用戶使用報告等);大數據標準研制提綱(加蓋單位公章);
21.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聲明(加蓋單位公章及企業法人簽名或簽章);
22.市州或省直部門推薦文件(加蓋推薦部門公章);
23.其它需提供的材料。